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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 : 粤科检测 发表时间:2026-08-11 浏览量:
静电放电(ESD)失效是分立半导体器件在生产、运输、装配环节最常见的可靠性隐患之一。在AEC-Q101标准体系中,ESD特性表征是为数不多"不允许用同族通用数据替代、必须在具体器件上实测"的关键项目。

在Table 2的Test Group E(电气验证测试)中,ESD相关测试包括:
- ESD HBM特性表征(Test E3),对应附件AEC-Q101-001《Electrostatic Discharge Test - Human Body Model》
- ESD CDM特性表征(Test E4),对应附件AEC-Q101-005《Electrostatic Discharge Test – Charged Device Model》
值得关注的是,标准原本还包含机器模式(MM,Machine Model)测试(对应附件AEC-Q101-002),但该测试已被正式停用(DECOMMISSIONED)。标准解释停用原因为:MM测试已从JEDEC体系中移除,原因在于其已过时——HBM与CDM两种模式已能覆盖目前已知的绝大多数ESD相关失效机理。因此,若在实际项目沟通中遇到"MM测试"相关表述,需注意该项目在AEC-Q101 Rev E体系下已不再要求执行。

人体模式模拟的是人体在接触器件瞬间所携带静电荷的放电过程,是ESD测试中最基础、应用最广泛的模式。按照标准要求:
- 样本量:30颗(HBM专用样本)
- 批次数:1批
- 测试方法:依据AEC-Q101-001附件规定的具体测试条件
- 附加要求:测试前后(TEST before and after ESD)均需进行电气特性测试,以判断ESD应力是否造成参数漂移或器件失效
充电器件模式模拟的是器件本身在生产、封装、传输过程中因摩擦等原因积累静电荷,随后在接触导体瞬间快速放电的过程。与HBM相比,CDM放电时间更短、峰值电流更大,更贴近实际产线加工环境中的静电风险场景。标准要求:
- 样本量:30颗(CDM专用样本)
- 批次数:1批
- 测试方法:依据AEC-Q101-005附件规定
- 特殊说明:若适用,对于体积较小、难以积累足够电荷完成测试的封装类型,供应商需要提供书面文档说明该封装无法满足CDM测试的充电条件,作为豁免该测试的依据,而非直接跳过不做说明
对于瞬态电压抑制器(Transient Voltage Suppressor,TVS)器件,标准在Table 2的说明栏中特别注明:TVS器件不要求执行本处的ESD特性表征测试(Not required for Transient Voltage Suppressor (TVS) parts)。这是因为TVS器件本身的设计功能就是承受瞬态高压/大电流冲击,其参数验证(PV)数据要求改为在完成100%峰值脉冲功率(Pppm)测试、达到额定峰值脉冲电流(Ippm)后进行,测试逻辑与常规器件有所不同。

对于双向瞬态电压抑制器件,标准另有规定(见Table 2 Legend注释V):需要在正、反两个方向上分别执行一半的测试时长,以确保双向器件在两个工作方向上的可靠性均得到验证。
如前文所述,AEC-Q101第4.2条明确将ESD特性表征列为"部件专有测试"(Part Specific Tests),即便供应商拥有同一晶圆制造家族、同一封装组装家族的历史鉴定数据,具体型号的ESD耐受能力仍需在该型号器件上实测验证。这一要求背后的技术逻辑在于:ESD失效阈值与器件的具体版图设计、保护结构、封装引脚间距等因素密切相关,同族器件间的差异可能直接影响ESD耐受水平,因此不适用"家族推定"的简化逻辑。
ESD特性表征虽然只是AEC-Q101众多测试项目中的一小部分,但由于其"必须实测、不可替代"的特殊地位,往往成为供应商在准备鉴定资料时容易被忽视的细节。企业在规划AEC-Q101测试方案时,应提前确认所测器件类型(是否为TVS、是否为双向器件、封装尺寸是否满足CDM充电条件等),以便合理规划测试路径与所需样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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